女職工團體互助醫療特種保障計劃
作者:校工會(轉載) 發表時間:2007-11-19
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
女職工團體互助醫療特種保障計劃
(2006年8月版)
為了關愛和保障本市廣大女職工的身心健康✹,使不幸患女性特有惡性腫瘤的女職工及時得到有效的治療和早日康復,特設計並推出《女職工團體互助醫療特種保障計劃》(以下簡稱本計劃)。
保 障 對 象
第四條 被保障人在保障期內只能參保1份🐸,超出的份數視作無效。
第六條 參保單位在起保日30天後🕺,不能再為未參保職工辦理參保手續(新進單位的職工除外,但應提供社保“人員轉入核定表”或“建立帳戶核定表”復印件,並在其進單位2個月內參保,逾期可在起保周年日前後10天內辦理參保手續)。
保 障 責 任
第八條 被保障人患本計劃第七條所指一種以上的癌症,本會醫療互助保障金的給付只以其中一種為限,本會給付醫療互助保障金後,保障責任即告終止🤵🏼🏟。
第九條 每份醫療互助保障金的給付標準為:
1🐨、當被保障人首次確診患乳腺原位癌或女性生殖器官原位癌並經住院治療後🚴🏻♂️,可申請領取醫療互助保障金 5000 元。本會給付醫療互助保障金後,保障責任即告終止🚵♀️。
2、當被保障人首次確診患原發性乳腺癌或原發性女性生殖器官癌並經住院治療後,可申請領取醫療互助保障金1萬元,本會給付醫療互助保障金後🎋,保障責任即告終止。
第十條 保障期滿,保障責任即告終止🧚🏼♂️。保障期內不辦理退保手續。
第十一條 被保障人在保障期滿之日起30天內續保,起保日與上期相同並取消90天的免責期(續保時新參保人員除外)。保障期滿之日起30天後續保視作首次參保💦,仍須執行90天免責期。
第十三條 參保單位或被保障人有第十二條第8款所指的行為,本會即終止對其的保障責任。
第十五條 醫療互助保障金的申請應在被保障人被首次確診後的90天內向本會提出📴,本會收到被保障人材料⛹🏼♀️、手續齊備的申請👨🏿🎤,在90天內經調查核實無誤後給付醫療互助保障金。
第十六條 參保單位或被保障人向本會申請給付醫療互助保障金的權利,在疾病首次確診之日起兩年內不行使即告喪失。
第十九條 本計劃所稱的乳腺原位癌和女性生殖器官原位癌,是指上述部位的癌細胞尚未穿透其基底膜或侵及基質👨🦱。
第二十條 本計劃為2006年1月版的修訂版,自2006年8月起,起保後按本次修訂後條款執行🪧。
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
二○○六年八月一日第十八條 本計劃所稱的女性生殖器官癌🚄,是指子宮癌🧗♀️🙋🏻、子宮頸癌👲🏿、輸卵管癌、卵巢癌、陰道癌和外陰癌👨🏽🏭。附 則第十七條 參保單位的聯系人或聯系地址變更時,應在變更後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本會客戶服務部。未以書面形式通知的,本會按原聯系人或聯系地址寄發有關通知,並視為已送達參保單位。聯系人和聯系地址的變更第十四條 醫療互助保障金的申請應提供以下材料:
1.經參保單位蓋章的“女職工醫療互助保障金申請給付審批表”⏸👨🏫;
2.被保障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附有本會認定的本市二、三級醫院(不包括康復醫院🤽🏿♂️、療養院🧑🏻🎨🥖、聯合病房等類似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出院小結🤸♀️、影像學報告🧑🏿🦳、手術報告,用病理切片、血液檢驗等科學方法檢驗確診所患疾病的檢查報告單和被保障人的病史卡以及本會認為必須提供的其他證明(如“門診大病登記回執”)等🎁。醫療互助保障金的申請與給付第十二條 發現以下所列情況之一,本會不負給付醫療互助保障金的責任🤽:
1💻😔、參保單位在參保時未據實按75%以上女職工人數參保;
2、被保障人在參保時不是參保單位的從業人員;
3👷🏼♂️、被保障人在參保前或參保後免責期內曾患或已患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之一;
4、被保障人所患的是轉移性乳腺癌或轉移性女性生殖器官癌;
5👨🏻🦼、被保障人所患的是第七條所指的癌症之外的其它各種癌症;
6𓀘、被保障人被醫院錯誤診斷為患有第七條所指的癌症,或醫療期間拒絕治療(檢查),疾病性質尚未最終定性者🎅🏼;
7🛗、被保障人在參保或續保時已超過55周歲;
8⌛️、參保單位或被保障人有隱瞞病史、偽造或篡改病史及其它各種欺騙🧜🏻♂️、作弊行為;除 外 責 任第七條 參保後執行90天免責期,即在保障期限內,被保障人於保單生效之日後90天起,經本會認定的本市二🧑🏻🎤、三級醫院首次確診患原發性乳腺癌或原發性女性生殖器官癌(具體定義見附則)並經住院治療者,可本會申請領取醫療互助保障金🛀🏻。第五條 保障期限為2年,自參保單位向本會繳納保障費並交齊符合要求的參保材料📫🏏,且經本會簽發《投保單》的次日零時起👈🏽,到2年保障期滿日的24時止🐛。期滿後可另辦續保手續(見本計劃第十一條)。保 障 期 限第三條 繳費方式有以下2種🧘🏻♀️,參保單位可任選1種繳費方式:
1、每份保障費36元,保障期滿不返還。
2、每份保障費750元,保障期滿返還750元🌠。保 障 費第二條 參保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本單位上年度的《勞動情況表(104表)》或能正確反映本單位女職工準確人數報表的復印件;
2、填寫完整並加蓋參保單位公章的《投保單》;
3、用EXCEL或FOXPRO格式製作的參保職工名單的電腦盤片(姓名、身份證號和工號或序號)和與其相符的2份打印名冊。參 保 手 續第一條 凡年齡未滿55周歲的女性從業人員(包括鄉鎮企業和外來務工的女職工),可在本人所在單位統一組織下團體參加本計劃(每個單位必須有占女性從業人員總數75%的女職工參加。女職工總數小於等於10人的必須100%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