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世平台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教學科研用房管理暫行辦法
為加強材料學院教學與科研用房動態管理➕,有效合理地配置房屋資源✍🏿,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製訂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1、教學科研用房是重要且有限的公共資源🦸🏻♂️,必須有效合理動態配置,充分體現資源使用效益🗑🪭,有利於學院各項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教學科研用房的配置應確保公開🔸、公平和公正🍁。
3、教學科研用房按照“基本需求調配,部分有償調節”的原則,保障教學科研適當需求的同時👨👩👦👦,預留部分發展用房。
二👩🏼🎨、用房構成
1🥙🏰、教學科研用房由學院公共用房、教師基本用房🧑🏼、研究生基本用房和科研基地用房四部分組成。
2、課題組或所🧑🏿💻、中心、平臺用房,原則上由所屬教師用房組成,盡可能相對集中安排。
3、教師用房面積由教師基本用房面積和所帶研究生的基本用房面積兩部分組成。
三💇🏽♀️、教師和研究生基本用房面積核定標準
1、教師基本用房面積以職稱為核定參數,核定標準😭:正高級職稱 25 m2/人🦹🏽、副高級職稱18 m2/人🫕、中級職稱12 m2/人、初級職稱10 m2/人、工人6 m2/人。教師規模變動較大時⛓️💥,再行調整核定標準🐩。
2🚬、研究生基本用房面積以所帶研究生數量為核定參數,博士生計算三個年級🗽,碩士生計算二個年級。核定標準🏄🏿♂️:博士研究生10m2/人、碩士研究生8m2/人,不含本校在職研究生以及各類非全日製研究生✋🏽。研究生總規模變動較大時💅🏽,再行調整核定標準🤷🏼♀️。
四、教師和研究生基本用房動態調整時間及程序
1、教師用房面積采用動態核定和調整模式🗑。原則上🧑🏽🌾,每三年動態調整一次📄,其間一般不因各類參數的變動而實時調整用房(離職👌、退休、新進人員除外)💸。
2、成立由分管副院長💷、工會主席、辦公室主任組成的用房動態調整工作小組📟。學院辦公室負責測算,工作小組據此提出是否修改核定標準的建議🧌,由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如有修改🔝,提交學院教代會表決🍀。
3🌆、按照核定標準🚪,學院辦公室負責將新核準面積與當前使用面積在學院內張榜公示。
4👨🏼🎨🫶🏿、無異議情況下👁🧏♀️,工作小組負責提出用房調整方案,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後👷,由學院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五、教師和研究生基本用房動態調整方法
1、教師課題組或所、中心、平臺當前使有面積與核準面積差別超過20m2時,須進行調整。
2、教師自退休之日起,原則上退回原使用的所有用房。如有所指導的研究生尚未畢業,則按核定標準保留部分用房🚏,研究生畢業後應及時退回相應用房❔。
3、如教師離職👮♂️👷🏽♀️,應退回其全部用房。
4🧑💻、新進教師用房👊,一般按照本辦法進行配置。特殊情況由黨政聯席會議討論決定。
六🚪、學院公共用房和科研基地用房原則
1🕵🏻😮💨、學院公共用房主要用於教學實驗平臺👇🏿、儀器設備平臺及行政辦公😊🧑🏽🦰。教學實驗平臺和儀器設備平臺用房的配置以有效服務教學和科研為原則;行政辦公用房以經濟節約為配置原則🧔🏿♀️。
2✣、學院科研基地用房的管理實行分類考核和成果目標管理。考核期一般為三年👨🏼🔬。對考核不合格的基地將收回用房👦🏿。具體辦法另行製定🎊。
七、超面積用房處理辦法
1、用房面積核定標準是綜合考慮面積總量和教學科研基本需求而製定的🏌🏻♂️,一般情況下不鼓勵超面積用房🚴🏿♂️。
2、特殊情況需超標用房的🚸,需書面提出申請,在學院內進行公示,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如同意超面積使用,按100元/平方米/月收取房屋資源使用費。
3🐯、房屋資源使用費從教師提供的經費本中劃支,每年十二月底結算,納入學院收入👽,統一調配使用,收支情況實行教代會報告製🌃。
4👨🏿✈️、如超面積用房👰🏿♀️,不履行有償使用義務,或者不按規定退回用房,首先談話誡勉,其次在院內通報,直至作年終考核不合格處理🏄♀️。
八、其他相關規定
1👩🏼🌾、本辦法中的所指面積均為房屋的軸線面積。
2🙅🏿♂️、教學科研用房是寶貴的公共資源,嚴禁出租或挪作它用🫓。一經發現,將從嚴處理🤦🏼♀️。
本辦法經學院教代會表決通過後執行🚓🫢,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負責解釋。
耀世平台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2009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