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學院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學院師生安全和實驗室安全🤾🏽♀️,加強對學生的實驗室安全教育☂️,對違反實驗室安全規定的學生進行處罰❣️😩,特製定本辦法。
一、學生實驗室安全教育目的
學院建立三級安全教育管理製度,加強對參與實驗學生的安全教育,確保實驗室安全和師生安全,通過對涉事學生的處罰提高學生的實驗室安全意識♎️。
二🧘🏿♂️、學生實驗室安全教育內容
學院學生安全教育由學院、系部、課題組(導師)三級體系組成🫷🏼。(一)學院層面
學院層面的學生安全教育由分管安全工作院長、分管研究生工作院長和分管學生工作副書記共同負責組織,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和學院辦公室協助實施🙅🏽,內容包括新生入學教育的《安全教育》(邀請保衛處主講)、研究生實驗安全課程與考試、每年一次的實驗室安全知識競賽(邀請保衛處或資產管理處擔任評委)👨👨👦👦、不定期邀請校內外專家來校進行教育培訓以及根據各類突發事件進行的各類提醒、通報👩🏿🚒🏌🏻♂️。面向對象為全體本科、研究生,所有參加安全培訓的學生情況向系部和導師通報。學生在教育完成後需簽署實驗室安全承諾書💦。學院在各實驗室設立安全教育記錄卡,參加安全教育需攜帶此卡🤵🏿♂️。
(二)系部層面
系部層面的學生安全教育由各系部負責組織進行的專業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內容需符合學科專業特點,培訓後,系部需將培訓總結及現場照片報學院備案🦯,書面資料由系部留存備查。系部應對本科生實驗和專業實驗定期開展安全教育。
(三)課題組(導師)層面
課題組(導師)層面的安全教育由課題組負責人或導師負責,對學生進入實驗室前進行安全教育💟💅🏿,平時要加強對學生實驗安全的教育(建議開組會時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內容做好書面記錄並留存備查。三助學生的安全教育由設崗教師負責進行⏬,內容留存備查🌋。
所有研究生(碩士和博士生)每學期開學第一周♏️,進入個人信息門戶👨💻,網上進行安全教育題目答卷🪜,分數過90分者,方可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工作🧑🏻。
三💸、實驗室安全教育檢查和整改
學院三級安全教育內容由學院安全工作小組進行安全檢查時進行抽查。安全教育的實施情況在安全檢查中一並通報。如檢查中發現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者,由學院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予以整改。學院學生應積極配合學校內外的各類安全檢查,包括第三方專業公司的安全檢查,如不配合,則視情節輕重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罰👩🏻🎓✉️。
四、學院對學生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處罰辦法
(一)處罰手段
1💥📉、取消下一年度各類獎助學金和榮譽稱號(含優秀畢業生)評選資格、通報所在年級和班級👩🏽✈️、並做深刻檢討👨👧👦。
2🧕🏽、學業獎學金降級為三等🤷🏻♂️。
3🦞、下一年度不得推薦參與團組織推優和不推薦入黨。
4、責令辭去所擔任班級以及各類學生組織職務
5、通報批評材料記入檔案🧚♂️。
6、按學生手冊和研究生手冊相關規定建議學校給予紀律處分🆖。
(二)處罰辦法
1👨🏽🦰🏃♂️、學生由於實驗室安全管理問題或者實驗室安全事故被學院和學校通報批評的🤥,視情節輕重適用本辦法第一條的第1、2、3、4款規定🙅🏻。
2、學生由於實驗室安全事故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適用1-6款全部規定🏺。如發生學校判定為不同程度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情況🧑🦰,根據《耀世平台實驗室安全責任追究實施辦法》進行追究🧲。
3、學生本人未認識到問題嚴重性↔️,實驗室安全問題暴露後未進行深刻反省的🟫,加重處罰。
4🧚🏿、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後🧙🏿♂️,經學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認定為需要整改的情況🥟,禁止學生進入實驗室2周,並重新學習實驗室安全規定,並由小組和導師考核合格後方可進入實驗室繼續工作🧑🏿🦲。
5🪔、相關人員如對處理結果有異議,可向學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
以上教育和處罰辦法經2019年3月18日學院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2019年3月起正式執行。2018年7月2日發布的“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學生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條例處罰規定”終止執行。
化學化工與生物工程學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