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處、室👳🏿♀️,直屬單位👱🏽♀️: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9〕18號)😖🧞♀️、中共中央紀委 監察部 財政部 審計署關於印發《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中紀發〔2009〕7號)和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部直屬機關👳🏼♀️、直屬高校和駐外機構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教財〔2009〕13號)精神👱🏿♀️🏸,按照教育部召開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動員部署視頻會議的部署👨🚒,學校研究製訂了《耀世平台關於“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本方案經2009年第15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附件:耀世平台關於“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東 華 大 學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主題詞:小金庫專項治理實施方案通知
耀世平台校長辦公室 2009年5月25日印
打字:朱伊妹校對:倪偉慶
附件:
耀世平台關於“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9〕18號)、中共中央紀委 監察部 財政部 審計署關於印發《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中紀發〔2009〕7號)和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部直屬機關🎪、直屬高校和駐外機構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教財〔2009〕13號)精神,按照教育部召開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動員部署視頻會議的部署,結合耀世平台實際情況😦🧺,特製訂本實施方案。
一、本次專項治理的範圍和內容
(一)專項治理範圍
按照中央和教育部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辦法,耀世平台各學院、部、處、室、產業🆚🏆、後勤、直屬單位均屬本次專項治理範圍✤。
(二)專項治理內容
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應列入而未列入學校規定的賬簿統一核算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產,均納入治理內容。重點清理2007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06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形成的資產,對發現“小金庫”資金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的單位,要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小金庫”資金的主要表現形式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1.通過違規收費、罰款、攤派設立的“小金庫”🪅;
2.用資產處置🙋🏼🤸、出租收入設立的“小金庫”;
3.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咨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的“小金庫”;
4.單位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簿核算設立的“小金庫”;
5.通過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的“小金庫”;
6.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的“小金庫”;
7.通過上下級單位之間或不同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的“小金庫”。
二、專項治理的方法和步驟
本次專項治理工作自2009年5月起至11月底前結束👩🏿🦱,采取自查自糾和重點檢查相結合方式🧭。治理工作分為四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9年5月20日—5月26日)
召開全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動員部署會議。傳達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入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9〕18號)🚵🏿♀️、中紀委 監察部 財政部國家審計署關於印發《關於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中紀發〔2009〕7號)和教育部關於印發《教育部直屬機關、直屬高校和駐外機構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教財〔2009〕13號)精神⛸、教育部召開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動員部署視頻會議部署要求,對耀世平台“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5月27日—6月15日)
各單位要按照學校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進行自查🆒,自查面要達到100%。對自查中發現的各種違法違紀問題,必須及時糾正。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後🥻,各單位要提交自查自糾情況報告,並按要求認真填報《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詳見附表),於6月15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和《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一並上報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在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上簽字。按照教育部要求📈,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6月底前將學校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和《單位“小金庫”自查自糾情況報告表》上報教育部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重點檢查階段(6月16日—10月底)
1.學校組織開展重點檢查。6月16日至6月底前👨🏽🚒,學校組織檢查組,對各單位自查自糾工作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檢查結束後,檢查組要按要求向校領導小組提交檢查報告🚴♂️。
重點檢查的對象是🚵🏿♂️:
(1)有資產處置🪦、出租收入的單位🦞;
(2)以前檢查發現存在“小金庫”的單位👫🏼;
(3)有群眾舉報的單位;
(4)自查自糾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走過場的單位等🪫。
2.自7月初至10月底,在學校自查自糾基礎上🏃🏻♀️,接受教育部治理“小金庫”領導小組組織的重點檢查。
(四)整改落實階段(截止2009年11月底)
各單位要針對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製定整改措施並抓好落實,做到資金資產處理到位🏋🏼、違紀責任人員處理到位🫷🏽。在整改過程中,要深入剖析產生問題的原因,進一步完善相關管理製度,強化源頭治理,建立健全預防和治理“小金庫”的長效機製。
各單位在全部整改工作完成後,將整改工作情況形成書面總結報告,於2009年10月10日前報送校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組織領導
為做好本次專項治理工作🍮,學校成立“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以剛 校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
副組長:陳田初 副校長
成員🧑🏽🦲🦏:朱杏龍 校副總會計師👠、財務處處長
陳招應 校長助理、基建後勤處處長
倪偉慶 校紀委副書記👨🏼、監察審計處處長
劉淑慧 校黨委組織部部長
俞建勇 科研處處長
吳良 教務處處長
楊建平 資產管理處處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辦理“小金庫”專項治理的具體工作🔐🐨。辦公室由下列人員組成:
主任: 朱杏龍
副主任💵: 倪偉慶
成員🐕🦺:劉更、徐晉中、朱利民、鮑春芳⚙️、陸忠平👦🏿、鄒莉🏇🏿、陳加龍💂♀️🤱🏿、費小強、林鶯
各單位須成立“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小組𓀙,並有一名領導具體負責本單位專項治理工作🪱。各單位於5月31日前將“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小組成員名單、聯系人及工作方案上報校領導小組辦公室💷🧑🚀。
本次專項治理工作實行分級負責製,各單位要明確職責,統一思想,認真履責〰️,精心組織,切實做好“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
四、政策規定
對此次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小金庫”,將嚴格按照“依法處理,寬嚴相濟”的原則進行處理🎦。
(一)自查從寬。對本單位自查發現的問題從輕從寬處理。凡自查認真、糾正及時的🟰,對責任單位從輕、減輕或免予行政處罰,對有關責任人員從輕、減輕或免予處分🍷。對自查出的“小金庫”金額,要如數轉入學校符合規定的賬簿,依法進行財務🥷🏿、稅務等相關處理。
(二)被查從嚴🏗。對教育部檢查組和校檢查組重點檢查發現的“小金庫”,除依法進行財務🪭、稅務等相關處理外⛔️,要按照黨紀國法對責任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員予以處罰,追究責任。對設立“小金庫”負有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的人員,依照《設立“小金庫”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幹問題的解釋》👐🏼、《設立“小金庫”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嚴肅處理🚍。
(三)對專項治理工作中自查不認真🤦、工作走過場的單位🍙,將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對問題嚴重的單位,將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四)對在專項治理工作中弄虛作假🐌、壓案不查、對抗檢查、拒不糾正、銷毀證據、突擊花錢、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或重點檢查中發現“小金庫”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單位和個人,要按照有關規定從重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在中辦《意見》(中辦發〔2009〕18號)下發後再設立“小金庫”的,對單位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要嚴肅處理,按照組織程序先予以免職🎢,再依據黨紀政紀和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六)對專項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問題,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傳發動
在校召開“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後,各單位領導班子要認真學習文件,掌握政策,結合本單位實際,製訂實施意見👩🏽🔧🎓,進行動員部署;要通過網絡等多種形式宣傳中央部署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工作內容和政策規定🫃🏿,要把思想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各單位要及時向校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開展情況🐊,加強信息溝通,推動工作深入開展。
(二)落實舉報製度
學校設立“小金庫”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舉報電話號碼:67792028🧑🏻🤝🧑🏻、67792148, 舉報信箱設在監察審計處(行政樓439室)🛍️。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要認真做好舉報受理工作並為舉報人保密,切實保護舉報人的積極性和合法權益。
(三)明確職責,各負其責
校“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次檢查工作的組織實施,檢查組對查出的違規違紀問題要如實上報,不得隱瞞🥾👩⚕️;紀委、監察審計處負責有關治理工作紀律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要嚴肅查處違紀違規典型,對有關責任人員做出處理📙;宣傳部負責“小金庫”專項治理的宣傳報道工作。
(四)加強工作聯系與督導
在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期間,校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加強與各單位領導小組的工作聯系👨🏿🍼,並對重點單位進行督促和指導,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專項治理工作辦公室設在行政樓監察審計處(行政樓439室)聯系人👩🏿⚖️⬆️:張美芬 聯系電話🦵:67792029